设备 通用要求
防爆电气设备的结构和材料应能承受环境中的化学腐蚀、日晒、雨淋、湿热、震动等的影响,可分别设计成户外型、防腐型、耐震型、耐湿热型等防爆电气产品
1、GB3836.1-2010-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:设备 通用要求
2、GB3836.2-2010-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:由隔爆外壳“d”保护的设备
3、GB3836.3-2010-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:由增安型“e”保护的设备
任何一个工作场所和环境都必须采取照明措施,含有各种爆炸性气体的场所也不例外。由于其使用场所很多,遍布各个生产角落,因而使得防爆灯具类产品大批量生产。这类产品品种多、规格全,但大致可分为照明用、标志用、信号用、手提用等几种形式,从光源种类可分为白炽灯、自镇汞灯、高压纳灯,金卤灯、镝灯和荧光灯,从结构上分更加繁多,大致上有吊式、挂式、墙壁安装式、吸顶式、手提式、悬臂式等。从安装角度来说,防爆灯具类可以从30°~90°内都能实现。从功率来说,可以从几十瓦到几百瓦。安装高度从地面开始到几米高。可以说,,防爆灯具是所有防爆电气产品中产量大,使用多的产品。而且,由于其特定功能,造成了损耗大、更换量大的局面。这类产品的结构形状各异,变化很多,但从防爆性能方面来分,基本上是隔爆型为主,外壳材质以铸造铝合金为多,基本上可以满足用户在ⅡC级以下场所的各种照明和显示功能的需要。